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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,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,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。
2、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,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,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,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。
3、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,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。
受害人处理赔偿流程:
(一)报案。
发生交通事故,立马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。
(二)查勘定损。
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
(三)签收审核索赔单证。
营业部、各保险支公司内勤人员审核客户交来的赔案索赔单证,将索赔单证及备存的资料整理后,交产险部核赔科。
(四)理算复核。
核赔科经办人接到内勤交来的资料后审核;所有赔案在3个工作日内理算完毕,交核赔科负责人复核。
(五)审批。
产险部权限内的赔案交主管理赔的经理审批;超产险部权限的逐级上报。
(六)赔付结案。
核赔科经办人将已完成审批手续的赔案编号,将赔款收据和计算书交财务划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