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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
扰民白天是几点到几点钟
扰民白天是凌晨6点前或者凌晨6点达到55分贝。
《噪声污染防治法》第二条
本法所称环境噪声,是指在工业生产、建筑施工、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。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污染,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,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、工作和学习的现象。
第八十八条
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:
(一)噪声排放,是指噪声源向周围生活环境辐射噪声;
(二)夜间,是指晚上十点至次日早晨六点之间的期间,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另行规定本行政区域夜间的起止时间,夜间时段长度为八小时;
(三)噪声敏感建筑物,是指用于居住、科学研究、医疗卫生、文化教育、机关团体办公、社会福利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。
二、
夜间邻居噪音扰民怎么处理
半夜噪音扰民处理如下:
1.向物业投诉,联系其他业主共同进行维权;
2.向环保局投诉,拨打12369;
3.向公安局投诉,拨打110,由公安处以警告,警告不改的处200-500元罚款。
三、
邻居噪音扰民如何取证
邻居噪音扰民,业主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取证:
1.用手机或者是其他可以录音录像的设备记录噪音;
2.记录下双方在谈判过程中的对话,并确定另一方承认制造噪音的证据;
3.要求物业出具证明;
4.找到合格的噪声监测单位,看该噪音是否达到危害标准。